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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重點摘要|LV品牌防衛戰之戲謔仿作(Parody)Part 1
戲謔或玩笑與一國之語言、文化、社會背景、生活經驗、歷史等因素有密切關係,本國人對於外國人常見之笑話,就算能了解其字面上的意思,也未必能領略其中的幽默意涵,且戲謔或玩笑中所含之幽默成分,有時必須由聽者經過一定之推論、思考的過程,才能領會其中笑點何在,而商標圖樣是否會使相關消費者產生

謝依婷 Ada Hsieh
2023年9月4日


公平會裁罰|比較廣告不實,就自身及他事業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會表示,案關廣告刊播描述他公司的P328/P329打包機無防捲入保護功能,易使機器容易壞損,造成外蓋破裂而有夾手問題,以之對比自家公司的BXT3打包機因有防捲入,且保護外蓋為一體成型之設計,可防止手指觸碰有較佳的保護功能。但根據公平會調查P328/P329打包機除有拉帶輪的外

謝依婷 Ada Hsieh
2023年9月4日


公平會已將KOL、KOC等口碑行銷納入規範
公平會表示,廣告主不得為不實廣告,否則將被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網紅等在網路上銷售商品或服務,不論他是銷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務,或是由廠商提供商品或服務給網紅對外刊播銷售,網紅都是賣家身分,消費者看到的是網紅生動的銷售內容,如果內容涉有不實,此時網紅都會被認定是廣告主,將會

謝依婷 Ada Hsieh
2023年8月29日


公平會裁罰|不當使用競爭對手商標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影響交易秩序
公平會調查發現,晨陽公司於110年6月29日至同年9月8日,在關鍵字廣告中使用競爭對手事業表徵「iMAT」作為關鍵字,當消費者在Google搜尋引擎輸入「iMAT翻轉切割墊」等相關字串後,搜尋結果即會帶出「iMAT」、晨陽公司產品文案及公司名稱「晨陽MORN SUN」並列之廣告,

謝依婷 Ada Hsieh
2023年8月29日


案例重點摘要|競業禁止條款訂定目的,在於限制受僱人離職後轉業的自由,防止其離職後於一定期間內至雇主競爭對手任職或自行經營與雇主相同或近似的行業。
按競業禁止條款訂定目的,在於限制受僱人離職後轉業的自由,防止其離職後於一定期間內至雇主競爭對手任職或自行經營與雇主相同或近似的行業。競業禁止約定,對離職的受僱人而言,係屬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又競業禁止的約定,乃雇主為免受僱人於任職期間所獲得其營業上的秘密或與其商業利益有關的

謝依婷 Ada Hsieh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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