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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款沒寫,是你還沒想清楚你要保護什麼。
《不是條款沒寫,是你還沒想清楚你要保護什麼。》
我經常在諮詢裡聽見這樣一句話——
「我們有簽合約啊,可是對方還是說變就變。」
這時候我會先停一下,問對方一句話:
「你當初寫這份合約,是為了保護什麼?」
很多人會愣住。

謝依婷 Ada Hsieh
2025年3月26日


合約寫得太緊或太鬆都不好,最關鍵是——剛剛好
這幾年,我經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合約到底要寫得多細,才不會出事?」
有些人會說,當然是越詳細越好啊,條款越多越能保護自己;也有人覺得,合約就形式一下就好,反正合作靠的是人不是字。
但我的觀察是——合約寫得太緊或太鬆,都會出問題。真正好的合約,是剛剛好。

謝依婷 Ada Hsieh
2025年3月26日


「合作意向書≠契約?」法院告訴你差在哪!
本判決為臺灣高等法院針對甲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上訴人)與乙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訴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之上訴審判決。上訴人主張雙方已訂立合作契約,被上訴人於獲得政府補助後卻拒絕履行,致上訴人受有損害,故請求被上訴人賠償所失利益。於二審期間,上訴人追加主張,若法院認定雙方未訂立合作契

謝依婷 Ada Hsieh
2025年3月16日


「我被脅迫簽約!」法院這樣認定⋯⋯
本案原告甲主張,其出資成立A創意公司與被告共同經營,並登記被告擔任董事長。然而,被告卻於民國105年7月至112年12月期間,自A公司帳戶挪用共計新臺幣9727萬5000元。雙方於112年12月19日經律師見證下簽訂協議,被告同意償還原告435萬元,另支付懲罰性違約金500萬元,

謝依婷 Ada Hsieh
2025年3月16日


家族內品牌爭奪,法院:品牌不夠著名,訴求不成立
本案係原告甲(B五金行商標權人)與被告乙(原告之子)間之商標及公平交易糾紛。原告主張被告離職後另創「A」品牌,於蝦皮販售與「B」相似之商品,誤導消費者使其誤以為兩品牌相關聯或傳承,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2條及第25條,並侵害其商標權,故請求150萬元損害賠償及返還侵權所得59萬7,4

謝依婷 Ada Hsieh
202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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