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審閱時,最容易忽略的 3 大陷阱!
- 謝依婷 Ada Hsieh
- 3月1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前言
「合約不是簽完就沒事!」
許多企業在簽約時,只關心價格、交貨時間、付款條件,卻忽略合約細節的影響力。等到發生問題時,才發現合約內的條款讓自己處於劣勢,甚至無法主張權利。
今天分享 3 個合約審閱時最常被忽略的陷阱,讓下次簽約時能夠避開!
1. 「文字遊戲」陷阱 – 條款看似合理,實際埋雷
某家公司與供應商簽訂長期合作協議,合約內的付款條件寫著:
「貨到後支付 60% 訂金,餘款 40% 於驗收合格後支付。」
條款看似合理,但公司貨物早已送達,供應商卻遲遲不驗收,理由是「驗收標準尚未確定」,導致 40% 款項卡住,影響現金流,卻無法強制對方付款。
✅ 如何避免?
驗收標準應明確寫入合約,如:「貨物應符合 XYZ 規格,並經雙方簽署驗收單後視為驗收合格。」
設定驗收時限,如:「最遲不得超過 15 日,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並支付款項。」
2. 「未定義的權利與義務」– 誰該做什麼,講不清楚?
一家公司委託廣告代理商負責品牌行銷,合約條款寫著:
「乙方應提供完整行銷計畫並負責執行。」
執行時,代理商僅提供基本的社群貼文,但沒有進行廣告投放、數據分析,甚至沒有制定完整的推廣策略,因為合約內沒有具體列出「完整行銷計畫」的範圍。
✅ 如何避免?
明確列出服務內容,如:「每月 10 篇貼文、2 篇專欄文章、1 支影片製作」,避免對方偷工減料。
確認雙方責任分工,如:「若乙方負責廣告投放,應由甲方提供投放預算,並每月提供成效報告。」
3. 「無法執行的違約條款」– 看似有保障,實際沒用
某企業與合作夥伴簽約,違約條款寫著:
「若乙方違約,須支付違約金 100 萬元。」
對方違約後,公司準備提告,卻發現法院不一定支持這麼高的違約金,若合約金額僅 50 萬,法院可能認定 100 萬違約金不合理,導致企業無法獲得賠償。
✅ 如何避免?
違約賠償應與合約價值成比例,如:「違約金不得超過合約總額的 10%。」
考慮增加履約保證金,如:「簽約時支付 10% 保證金,違約時可直接扣除。」
結論
合約的重點不只是條款寫得多,而是確保每一條都能真正執行,並保護企業權益。
📌 簽約前請確認:
✅ 條款內容是否清楚,不會產生執行爭議?
✅ 權利義務是否有具體描述,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 違約條款是否合理,並能真正落實?
簽約不是一個「儀式」,而是確保未來業務順利進行的基礎。
企業不一定需要懂所有法律條文,但一定要懂得檢查關鍵條款。
📢 如果曾遇過合約爭議,歡迎在留言區分享你的經驗,讓更多人學習如何避開合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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