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拼裝合約成為破口,契約該從商業模式出發
- 謝依婷 Ada Hsieh
- 4月19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別讓拼裝合約成為破口,契約該從商業模式出發
在商業合作的實務現場,經常會聽到一句話:「我們從網路找了一份契約模板,改一改就用了。」這樣的說法並不稀奇,也不完全錯。但值得深入探討的是:當你拿到一份模板,真的理解這份契約的邏輯嗎?拼裝出來的條款,真的能對應到你們的合作狀況嗎?
網路契約模板,方便、快速、看似萬用,但如果沒有對應的制度與風險意識,它可能不只是蜜糖,更可能是毒藥。
一、為什麼大家愛用契約模板?但它解決不了什麼?
對多數中小企業與自由工作者來說,契約模板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它看起來像是一個「立即可用」的解決方案。不用請律師、不用內部開會、不用等行政流程,只要「改個名字、換個金額」,似乎就能上路。
但問題在於:合約不是只為了形式存在,它必須能夠「說清楚雙方要做什麼、如何做、誰負責、怎麼結束」。
契約模板解決了形式上的「有字可簽」,卻無法解決內容上的「邏輯對不對」。
例如:
使用的是國外模式的付款條款,但公司其實採預付或尾款結算,造成履約混亂。
模板中有智慧財產條款,但雙方實際合作內容根本沒有著作產出,導致簽了也只是空話。
約定了終止條件,但沒有對應的金流處理與通知期限安排,最後雙方爭議更多。
二、拼裝條款與制度斷裂的風險
在實務中最常見的,是「從 A 模板擷取條款 + 從 B 範本拉幾句 + 自己加一段」的拼裝型合約。
這種合約乍看之下條條有理,但實際執行時會出現以下問題:
條款邏輯互斥:權利與義務設定不一致,前段和後段互相矛盾。
關鍵條款缺漏:付款時點、合作範圍、交付標準未明確定義。
法律責任不對等:風險分配方式偏頗,一方處於明顯不利狀態。
更嚴重的是:**表面有合約,實際無依據。**看似有保護,其實全靠對方善意。
而這些問題往往不是法務沒審到,而是根本沒有制度要求誰該釐清這些事。拼裝條款的風險,其實反映的是合約制度的缺位。
三、政府範本契約可以用嗎?能不能照抄?
很多人以為「既然政府都有公告範本,那拿來用應該最安全吧?」
答案是:可以參考,但不能照抄。
政府公告的契約範本,大多是為了建立市場秩序與保障消費者權益。例如:房屋租賃契約、補教定型化契約、裝修工程範本等。這些範本本身「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且通常是以「消費者保護」為導向設計,較不適用於企業對企業(B2B)的商業合作。行政院消保處也明確指出:企業經營者雖可提供定型化契約供消費者簽署,但內容如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仍須限期改正,否則將受罰。
換言之,範本契約不是保命符,更不是萬用鍵。
四、合約內容應該從商業模式出發,而不是從格式出發
契約的功能不只是風險防範,更是承諾管理的工具。它必須反映雙方的商業安排、合作流程、資源投入與責任分擔。
簡單來說,契約應該回答以下問題:
雙方要達成什麼目標?(目的與合作關係)
雙方要做什麼?怎麼做?做到什麼程度?(工作內容與標準)
誰要出錢?什麼時候付款?對應什麼交付?(對價與履約)
發生問題怎麼解決?誰要負責?怎麼結束合作?(風險與終止)
這些問題不能靠格式回答,只能靠理解合作內容本身去設計。
五、如果真的要用模板,該注意什麼?
如果你真的沒有時間或資源重新寫一份合約,而必須使用模板,以下是最低限度應該做到的五件事:
確認商業合作模式與模板邏輯相符:B2B 與 B2C 模式完全不同,不能互用。
釐清所有付款、交付、履約細節:任何不明確的地方,日後都可能成為風險。
補上未寫明的關鍵條款:如智慧財產歸屬、雙方授權範圍、資料保密處理等。
審查條款間是否有邏輯衝突:尤其是責任條款與違約處理是否一致。
審閱完成後由雙方業務與執行人員共同確認可執行性:不要只有法務或只有業主看過。
契約,不該只是形式工具,也不只是「萬一出事時才拿來用」的保命符。
它應該是建立信任、分擔責任、協助合作順利落地的起點。
所以,下次你再打開網路上的合約模板時,請先問問自己:
「這份內容,真的對得起我們這次的合作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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